我必须付钱才能工作吗? 54岁的江苏省如皋市木匠陈某在找工作时陷入了天价陷阱,辛苦赚来的2万元没能拿到手。去年10月,陈某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了找工作合同,缴纳了2万元押金,并接受有保障的高薪。结果,他被送到广东省,在那里他已经三个多月没有工作了。最有问题的就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的合同。 “如果提前离开,押金将不予退还。”这就像一个严酷的魔咒,让陈先生僵住了。当我放完假去取钱时,公司老板张开双臂告诉我,我只收到了5000日元,剩下的15000日元都给了另一个“代理人”。老板也振振有词地说:“你签了合同,就接受了!”他甚至暗示他可能会考虑退还这笔钱,然后再扣除从新工人的存款中提取。那么这2万元相当于什么呢?律师表示,法律禁止公司收取存款。无论是否签署,这些条款和条件均无效。目前当地劳动监察机关正在介入,陈先生已提交文件,正在等待调查结果。 (综合新闻海报紫牛新闻大河报编辑杜正民潘文章光黄晓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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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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